中直机关文明委决定开展活动 创建文明机关 当好人民公仆

第5版(综合)
专栏:

  中直机关文明委决定开展活动
  创建文明机关 当好人民公仆
  本报北京3月2日讯 在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3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今天作出决定,将在中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活动。
  《决定》指出,中直机关是领导机关,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中直机关认真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活动,是适应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机关,不断提高文明素质的重要措施,对于更好地完成为党中央服务、为地方和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各项任务有着重要意义。
  《决定》要求,整个创建活动应围绕机关思想建设、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环境秩序建设、机关文化建设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有关要求进行。要通过创建活动,推动机关各级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形成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党风政风;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培养干部职工严谨、务实、高效的职业素养;营造浓郁的机关文化氛围,以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陶冶干部职工的情操。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号召中直机关的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作出表率。